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的工作目标,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相关文件,夯实业务科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

随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我局召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由各业务科室提报“一单两库”明细,牵头科室根据部门权责清单和三定方案,制定出台《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城字〔2020〕16号),明确相关业务科室责任分工,理顺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提供了文件支持。

二、业务科室稳步推进,本着服务不扰民的原则,逐步开展系统内和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一)相关数据。截至目前,我局通过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联合其他部门检查企业数量8个。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本单位自行开展的抽查检查269次,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立案调查36起。

(二)具体开展情况。

1、污水处理厂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职责分工,市城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14日对市直管理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临沂市市直管理的污水处理厂有四家,分别为临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临沂市北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临沂市青龙河净水厂。

检查采用全部检查的方式进行。市城市管理局检查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规范稳定运行情况、进水在线监测情况、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情况、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情况、再生水利用情况、污水处理费、污泥处置费拨付情况、城市污水管网污水浓度、数据管理系统填报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内容为: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测情况。

本次检查以《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为参考,对污水处理规范稳定运行及出水自行监测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四家公司都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营维护,此次检查未发现问题。

2、景观照明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及职责分工,市城管局于2020年10月19日—20日,联合市住建局对市直管理的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临沂市市管区域内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由两家企业承担,分别为临沂市正阳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庄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临沂市正阳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市管区域内楼宇、桥梁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
山东庄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负责雕塑公园内的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此次检查对象为此两家运行维护公司。

此次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临沂市正阳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随机抽查3处楼宇景观照明设施、1座桥梁景观照明设施;
对山东庄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随机抽查3处景观照明设施。

城管部门检查内容为:对城市照明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住建部门检查内容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以《临沂市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操作手册》为参考,对亮灯率及安全维护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两家公司都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营维护,此次检查未发现问题。

3、生活垃圾处理厂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及职责分工,市城管局于2020年11月5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对临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封场后的运行管理情况及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城管部门检查内容为:对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环保部门检查内容为: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监测设施日常运行情况。。

检查以查看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两家处理厂均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营维护,运行管理情况正常,此次检查未发现问题。

上述三项检查结果均已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平台进行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拓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事项和范围,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限制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确保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联合住建、环保部门对排水企业、照明企业和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等企业单位进行联合检查的方式,将涉及多部门的检查活动合并为一次检查活动,一次检查解决多问题,有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成效、减轻执法对象负担,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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